“和谐”就是指社会不同领域的发展是与其整体的综合发展进程的一致和谐有序,是一种把社会矛盾调节到适度、适时、适量、适当的和谐状态的哲理学说。“社会”则是包含了经济、政治、文化等主要领域。社会的发展不是某一个特定领域的孤军奋进,而是社会在整体上的协调发展。“和谐社会”作为一个战略目标而言,它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运动发展的,它体现了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发展较之以往的进步性。
关于孙中山近代化思想及“大同”思想的研究,学术界已是著述颇丰,孙中山思想的这两个方面本身具有有机的联系,若从深层糅合提炼之后,不难看出它们都闪烁着建设和谐社会的理想之光。
一
建立“和谐社会”自古就是先贤古哲们所追求的理想社会形态,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据《礼记·礼运》记载,孔子曾说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种“大同”即是“和谐”,这种理想社会成为两千多年来中国许多思想家所追求的目标,孙中山也是其中之一。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孙中山开始强调建设“大同社会”的问题,在1912年发表的《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他指出:“将使中国见重于国际社会,且将使世界渐趋于大同”。1在他晚年时期他更是表示“以建民国,以进大同”,2说实现世界大同是“此吾人无穷之希望,最伟大之思想”。 孙中山的“大同思想”是一种中西合璧、用以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学说,其核心是“天下为公”,即“天下者,是天下人之天下也”。3孙中山所要建立的“大同社会”是一个自由、平等、博爱的社会,实际就是“和谐社会”的一种理想。
孙中山理想中的“大同社会”是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并重的较全面的社会建设。他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他的建设理论,并将升华总结后的理论用于指导中国的实际建设。他一生追求国家的独立富强、民主统一,而广东则是他践行这些理想的根据地。1917年至1925年,他三次在广州建立政权:1917年9月至1918年5月建立中华民国军政府,1921年5月至1922年6月建立中华民国政府,1923年2月至1925年6月建立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在追求民主、统一、富强等理念的引领下,他捍卫民主共和,发展广州城市近代化建设,改革教育,发展党务,通过军事斗争巩固政权,力图在政治制度、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上将广东建成“模范省”,“地方自治之制既日发达,则一省之政治遂于此进步,推之国家亦然。如此做法,将来中国自能日臻强盛,与列强相抗衡于地球上。”4使之成为统一中国的政治、军事、经济、教育建设基地。这一时期孙中山撰写了《建国方略》、《建国大纲》等著述,并将其中的建设理论作为指导思想。他将对和谐社会的理想付诸执政的实践,在历史上留下了一笔珍贵的精神财富。
二
1917年至1925年孙中山在广州三次建立政权期间,一直以重新统一中国看成头等大事,实现国家统一始终是他三次建政时期的不变追求,统一的中国是实现中国和谐、富强的最基本前提,是这一历史时期在中国政治上实现和谐的最大追求。
民国成立后,袁世凯及其继承者“假中央集权,行奸雄窃国之实”,使孙中山深感必须实现中国的良性政治活动,于是决定将广东作为他捍卫民主共和,寻求中华民国新生的政治活动的主要舞台。“今日欲图巩固共和,而为扫污荡垢、拔本塞源之事,则不能不倚重于南方……南方重要之区,厥为粤省”。5
1917年孙中山第一次举起了护法义帜,并提出了恢复约法、恢复国会的口号,指出“约法为民国命脉,国会为法律本源。国会存,则民国存,国会亡,则民国亡”,6“国会为民国中心,宪法为立国大本”,7“兄弟以为今日救国之第一步,即当恢复国会,尤宜在粤开会。……兄弟主张恢复国会,即为谋统一起见”,8促成了“广州非常国会”的产生。国会是近代民主共和制度的象征,恢复国会是护法的重要标志和主要内容。要想真正举起护法义帜,仅仅只有国会是不够的,“各省护法,不认北京非法政府,自非建立护法政府,则对内既莫由统一,对外即难期承认,理本昭然”,9国会非常会议在广州的召开使军政府的合法存在成为可能。通过非常国会的决议及选举,确定了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并选举孙中山为中华民国海陆军大元帅,从此军政府成为护法运动的统帅机关,引领着护法的方向。在孙中山的领导下,军政府在外交上积极进取,争取外国承认与北方政府处于“对等”地位;在财政上发动华侨捐款,发行军事公债,并与领事团交涉,截收关余;在军事上对德宣战,组织统一全国的护法军北伐。虽然军政府后遭非常国会之改组,孙中山被迫辞职,非常国会和军政府都违背了护法宗旨,失去了护法意义,但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它们的短暂存在相对于北京政府的“共和其名,专制其实”来说是有着本质区别的,它们是孙中山组织护法运动所依赖的合法基础,是孙中山领导护法运动的重要支撑,在一定范围和历史时期捍卫了民主与共和,对当时广东的政治建设优于其它区域有着积极意义。
在援闽粤军将桂系军阀逐出广东之后,1920年11月孙中山重返广州,第二次在广州建立政权。随着湘省省宪运动之发韧,“联省自治”的思潮在许多省份尘嚣日上,愈演愈烈。当时的“联省自治”思想是在区域利益日趋明显的情况下,走向地方主义的一种倾向,对于国家整体化的观念而言,相对地构成了一种损伤。此时的孙中山并未为“联省自治”的理论氛围所困惑,他准备建立“正式政府”,发展广东,以实现国家的统一。在广东省署举行的迎接孙中山返粤的欢迎会上,孙中山表示:“吾辈此次归来,即本斯旨,于广东实行建设,以树全国之模范,而立和平统一之基础”。101921年5月孙中山在广州组建中华民国政府,他出任非常大总统。政府成立后,在制度上中华民国政府制订起草了各种法制,广州首次设市,制定县自治条例,实现县长民选;在社会改造上厉行禁赌、禁烟、废娼,扫除匪盗,稳定社会秩序;在军事上积极组织西征,以彻底清扫桂系势力,统一两广,为北伐统一全国做好准备。虽然由于陈炯明的叛乱,使孙中山建立的此次政权又以失败告终,但此期间孙中山所倡导的共和统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同时以稳定的政局为基础,这一时期在孙中山的建设思想的引领下,其子孙科主持的广州城市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广州社会呈现一片蓬勃生机。“孙中山博士被举为南方政府总统后,一般情形顿为大变。资本陡然恢复其勇气,其匿居于香港、上海之广州商民陆续回粤,携带资金回归,购买地产,兴造工厂楼房商店,各种新工业到处勃兴,省城地价遽比上年增高一倍”。11
1923年2月孙中山在广州第三次建立政权,因顾及多方面原因,特别是要与其倡导的兵工政策谋和平统一的政治谋略相适应,此次他放弃了“大总统”名义,续设“大元帅府”,仍称“大元帅”,以便对内行使政府职权,对外必要时也称政府,而形式上又不露政府痕迹。大元帅大本营在孙中山的领导下平定了叛乱,进行了东征与北伐;改组了国民党,实现了第一次国共合作,开展了国民革命运动;发展了教育,建立了国立广东大学与黄埔军校,进行了司法改革,清理狱政,整顿司法行政;整顿军纪等等。此时的孙中山所建立的政权仍高举谋求国家统一的大旗,以北伐武力统一中国作为此次政权的中心工作,他指出:“吾人以统一中国为职志者”,12“速谋恢复广东之秩序,以广东政府为中心,谋中国之统一”,以达“澄请(清)统一之功”。131924年底当孙中山领导的北伐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冯玉祥发动了“北京政变”,电邀孙中山北上“共商国是”。坚持以武力统一全国的同时,孙中山从未放弃任何和平统一祖国的机会,因此他毅然抱病北上,最后不幸病逝于北京。大元帅大本营既是大元帅的军事行营,又是具有内政外交职能的政权机关,它实行大元帅一长负责制,虽然政权形态不完备,但对于战事频仍的广东政局而言,是较为适当的,便于大元帅的政令得到有效实施。在此期间,孙中山梳理总结多年的实践政治经验及教训,还撰写了《建国大纲》,其中强调以党建国、以党治国、五权分立、以三民主义指导建国、革命程序论、主权在民等原则基本勾勒出了国民政府的蓝图。而大元帅大本营政府正是这个国民政府的雏形。
孙中山曾强调“国家最大的问题就是政治”,孙中山在广州三次建立政权期间,始终都以追求民主共和、国家统一为己任,以广东为根据地,力图将之建设成为践行其政治理想的试验田和良性政治活动的和谐舞台,以作为统一全中国的政治基础。
三
1917年7月孙中山莅穗倡导第一次护法运动,21日他在广东省学界欢迎会上提到:“鄙人革命,平昔持破坏而未能建设。近日欲著一书,言中国建设新方略。其大意:一精神上之建设;一实际上之建设。精神上之建设,不外政治修明;实际上之建设,不外实业发达,如斯而已。吾人今日但实力肩任,勉为其难,实力造去可矣!”14他这段话中所提到的书就是对广州近代城市建设影响深远的《建国方略》。此书初撰于1917年,完成于1919年,由《民权初步》、《实业计划》、《孙文学说》组成。其中《实业计划》(物质建设)完成于1918年,系统地阐述了孙中山的经济建设思想,文中有涉及到广州的经济建设有较大篇幅的规划。1920年底孙中山第二次回到广东进行护法,并于1921年5月至1922年6月间在广州组建了中华民国政府,这一时期孙中山将其在《实业计划》中所提到的建设广州经济的理论付诸于实践,使这短短的两年被称为“民国建立后广东建设事业最有生气的时期”。
《实业计划》中的第三计划即为有关广东建设的部分。它分为改良广州为一世界港、改良广州水路系统、建设中国西南铁路系统、建设沿海商埠及渔业港、创立造船厂共五个部分,对广东的经济建设作了系统而具体的设想与规划。在该计划中,孙中山提到:“第三计划主要之点,为建设一南方大港,以完成《国际发展计划》篇首所称中国之三头等海港。吾人之南方大港,当然为广州。广州不仅是中国南部之商业中心,亦为通中国最大之都市。迄于近世,广州实太平洋岸最大都市也,亚洲之商业中心也。中国而得开发者,广州将必恢复其昔时之重要矣。吾以此都会为中心,制定第三计划如下:……”。15“新建之广州市,应跨有黄埔与佛山,而界之以车卖炮台及沙面水路。此水以东一段地方,应发展之以为商业地段;其西一段,则以为工厂地段。……广州城附近之地,今日每亩约值二百元,如使划定以为将来广州市用之地,即应用前此所述方法收用之,则划定街道加以改良之后,地价立可升高至原价之十倍至五十倍矣。广州附近景物,特为美丽动人,若以建一花园都市,加以悦目之林囿,真可谓理想之位置也。”16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了孙中山热爱广州,欲将之建设成为“中国之大都市”、“亚洲之商业中心”的理念。
1921年广东省省长陈炯明正式训令任命广州市市长及六局局长,并训令“市长办公机关为广州市市政厅”,17并“以市政厅名义统辖大局”。18孙中山之独子孙科出任第一任广州市长,魏邦平、蔡增基、许崇清、程天固、胡宣明、黄桓分别为公安、财政、教育、工务、卫生、公用六局局长,市长和六局局长组成市行政委员会。另设市参事会作为市政咨询和监督机构,又设市审计处作为市财政监督机构。在孙科主编的《广州市市政概要》一书中,介绍了六局合理分工,各司其职: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以支持市政之建设;公用局经营电力、自来水、电车,管理各种车辆等。卫生局负责划分卫生区,注意公共场所的卫生、防疫及卫生教育等工作并订立公共场所卫生规则;教育局负责组织义务教育委员会,倡办职业教育,举办市民大学及教育博物展览,充实通俗图书馆,兴筑儿童游乐园和公共运动场;工务局负责市区规划、经界事务,拆墙筑路。
六局之中工务局最值一书。工务局是由原市政公所工程科扩充而成,主管市政规划和建设。工务局的设立实现了近代广州最初的建筑施工管理。首任局长程天固参照孙中山的《建国方略》,起草了《广州市城市设计概要草案》,涉及城市面积、界线规划,人口增值规划,道路系统及林荫道和公园地点规划,路面设计和铁路车站规划,公用事业地点选择,飞机场及学校设置地点,港口规划以及市内分区和排水渠规划大要等10项,是中国最早的城市规划章程。为了合理规划和建筑,在程天固的主持下成立了广州市审美委员会,负责审定涉及市容美感的公共建筑设计,这是广州市最早的城市建筑物设计机构。据统计,截至1921年11月广州市共筑路27里,正在修筑25里,路阔80—150尺不等,清理沟渠126条共计5万余尺,并广植树木,发展交通,建立第一、第二公园,规划在东山建模范住宅村,规划建立屠场、市场、公共浴场等。19
在孙中山建设广州理念的指导下,当时的广州朝着一个充满生机、积极而和谐的方向发展,与同时期其他大部分区域相比,可以说是广大人民安居乐业的一片热土。“省银行之存户,现已有一千余人,比广州最大之外国银行约多两倍,此等存户,半为本地商人。”20“地值租价,一齐飞涨——有从前最贵的地皮,也不过七八万元一亩的,因马路开通,二三年间,已涨到二十万元一亩。所以对于拆房开路,不但不像往时反对,还有愿意报效经费,要求工务局快去动工开辟的。”21就连孙中山本人也对这一时期的广州城市建设颇为满意,“譬如广州在这两三年军事期内,组织市政厅,……因为懂办市政的人才不少,所以近来的成绩,凡是游过广州的外国人,没有一个不惊奇的”。22
四
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是一个重视文化教育、人才资源发展与时俱进的社会。重视教育和人才培养是孙中山一贯的思想。早在1890年,年仅24岁的孙中山就在《致郑藻如书》中写到:“人才之盛衰,风俗之淳靡,实关教他(化)。教之有道,则人才济济,风俗丕丕,而国以强;否则返(反)此”,孙中山提议“必也多设学校。使天下无不学之人,无不学之地”。231894年孙中山在《上李鸿章书》中将其教育思想阐发得更加系统,“人能尽其才,地能尽其利,物能尽其用,货能畅其流——此四事者,富强之大经,治国之大本也”。24
孙中山三次在广州建立政权期间,继续重视教育建设,使广东的“教育界出现了新气向”25。1923年11月,大本营任命邹鲁兼任国立高等师范学校校长,并令广东全省田土业佃保证局所有收入拨为高等师范学校经费26。1924年2月4日孙中山以大元帅的名义发布了两道命令,一是“着将国立高等师范、广东法科大学、广东农业专门学校合并,改为国立广东大学”,二是“派邹鲁为国立广东大学筹备主任”。27大本营还批准了“以省外各县筵席捐三分之二拨为国立广东大学经费,三分之一拨为各该地教育经费”的呈请。28除此以外,孙中山还先后指拨税契、田税附加、士敏土厂舶来士敏土捐、疋头厘、盐税附加等项作为广东大学的经费,并且又下令指拨番禺学宫堂屋为广东大学学生宿舍,所驻军队迁出;“将士敏土厂拨收归省署管理,以所得余利连同前拨北江石矿收入,悉数拨充大学经费,以宏教育。29“这些都表明了在孙中山领导下的大本营,在财政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仍然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正如陈树人在广东大学名下的师范、法学、农学三院合开毕业典礼上致辞中所说:“现三院能于广东最艰难困苦之际合组大学,实由大元帅注重教育所致”。30
邹鲁在《创办广东大学与校读三民主义》中提到:“总理开口即云文学生武学生,可见对于本校及军校的重视”。除了广东大学的文学生以外,孙中山对于黄埔军校的武学生也是高度重视并寄予厚望。早在1921年底,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在桂林与孙中山会谈时就向孙中山提出了“要有革命的武装核心,要办军官学校”的建议。311923年8月孙中山派出以蒋介石为团长的“孙逸仙博士代表团”赴苏联考察,为创办军校作准备。同年10在广州召开的国民党党务讨论会上议决组织军官学校,1924年1月国民党“一大”会议期间,孙中山正式下令筹办军校,命名为“陆军军官学校”。黄埔军校的教育贯彻了军事与政治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方针,显示出生机勃勃的特色。从1924年6月的军校开学至11月的孙中山离穗北上共商国是,其间尚不足半年,孙中山就先后5次到军校视察或演讲,勉励军校学生为革命、为拯救中国危亡而奋。在军校开学典礼的演说中,孙中山指出:“今天在这地开这个军官学校,独一无二的希望,就是创造革命军,来挽救中国的危亡”。32正是在孙中山这种思想的激励之下,黄埔学生军在平定商团叛乱、两次东征、北伐等一系列军事活动中都立下了赫赫战功。
报刊的出现与发展是社会文明文化的表现,广东是中国近代报刊的最早诞生地,早在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广州就已出现了一批近代报刊。在孙中山的影响下,1917年-1925年,特别是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广东的报刊事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对启迪民智和推进国民革命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发展。
孙中山在广州三次建立政权,尤其是第三次政权期间,在孙中山的领导下,广东形成了宽松的政治氛围,改变了桂系盘踞广东时对报刊舆论的高压政策,当时南粤大地呈现出各种观点争鸣、讨论风气盛行的景象。随着政治氛围的更加宽松,国共合作实现后,各种民间社团报刊尤如雨后春笋发展迅速,并出现了办报主体及阶层多元化的趋势,大革命时期广东工人、农民、军人、青年学生、妇女等团体或组织编辑出版刊物达40多种。宽松的政治氛围配合了广东军事斗争,推动了国民革命的蓬勃发展。孙中山领导下的国民党对宣传工作日益重视。孙中山深知报刊宣传对启民智、倡文化的重要性,早在清末革命派与保皇派的论战中,他就充分利用“政论”这一利器,通过论战,传播革命道理。国共合作实现后,国共两党在多方面进行合作,鉴于发动民众、宣传民众的需要,以孙中山为首的国民党,不仅从人力物力上对国共两党所创办的刊物都给予极大的支持,并出现了两党合作办报办刊的新局面,如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机关报《政治周报》和阵容强大、覆盖面广的“民国日报系列”都是这一时期国共合作的产物。共产党人也开始注重加强与国民党在舆论宣传工作方面的合作,中央专门成立中央机关报编辑委员会,统一管理中央所有机关报和指导在各地参与国民党报纸编辑工作的同志。中共中央并做了决定:“本党以后一切宣传、出版、人民组织及其实际运动,凡关于国民革命的,均应用国民党名义,归为国民党的工作。”33
孙中山三次在广州建立政权期间,虽然政局不稳,战事频仍,但在这纷纭复杂的形势之中,孙中山仍能胸怀理想,百折不挠,从政治制度、经济建设、文化教育等方面在广州践行他建立和谐社会的“大同思想”,以广州为根据地,为这一时期的广州乃至广东甚至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和谐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
注释:
1、《临时大总统誓词》,《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卷,第2页。
2、《陆军军官学校训词》,《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0卷,第300页。
3、《孙中山选集》,第928页。
4、《在潮洲旅省同乡会欢迎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卷,第362页。
5、《答广州某报记者问》,《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卷,第125—126页。
6、《通告护法各省军政府首领支持军政府电》,《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卷,第349页。
7、《致陈炳昆等电》,《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卷,第102页。
8、《与广州各报记者的谈话》,《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卷,第127页。
9、《复唐继尧电》,《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卷,第428页。
10、《在广东省署宴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5卷,第430页。
11、《金永炎收电稿》,《近代史资料》1980年第2期,第48页。
12、《对〈大陆报〉发表谈话》,《孙中山集外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87页。
13、《复李友兰函》、《与广州各报记者的谈话》,《孙中山全集》第7卷,第215、82页。
14、《在广东省学界欢迎会上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4卷,第123页。
15、孙中山著《建国方略》,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179页。
16、孙中山著《建国方略》,华夏出版社2002年版,第184—187页。
17、《省长陈训令广州市市长遵照办公机关为广州市市政厅》,《广州市政公报》第3号。
18、《呈报省政府公用局裁并各事项分交财政、工务两局接管由》,《广州市政公报》第186号。
19、《广州市市政概要》,广州市市政厅总务科编辑股1922年2月印行。
20、《投资家信任新政府》,《民国日报》1922年1月3日。
21、《广州市政实际的观察》,《民国日报》1922年10月10日。
22、《在广州全国青年联合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8卷,第325页。
23、《致郑藻如书》,《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卷,第2页。
24、《上李鸿章书》,《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卷,第8页。
25、《改革期中的广东》,《民国日报》1920年12月24日。
26、《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1923年)第39号。
27、《着创建国立广东大学令》、《委派邹鲁职务令》,《孙中山全集》第9卷,第433—434页。
28、《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公报》(1924年)第8号。
29、《给叶恭绰廖仲恺的训令》,《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0卷,第415页。
30、《广大毕业纪盛》,《广州民国日报》1924年6月23日。
31、《辛亥革命回忆录》,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集,第576页。
32、《在陆军军官学校开学典礼上的演说》,《孙中山全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10卷,
第292页。
33、《同志们在国民党工作及态度决议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版,第18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