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梅生
1981年6月19日下午4时50分,黄埔教官、解放军上将陈奇涵在北京病逝。将星殒落,苍天同悲。
陈奇涵,江西省兴国县人。曾被毛泽东誉为“赣南农民运动的旗帜”,也被后人称为“新中国审判工作的奠基人之一”。
“宁当共产党的兵,不当国民党的官”
陈奇涵于1897年8月24日出生在兴国县潋江河畔坝南村的一户农民家里。1919年6月,他毅然投笔从戎,投考云南陆军讲武堂韶州分校。1920年3月,陈奇涵转入护国军第二军讲武堂,后正式进入赣军,参加了第一次、第二次北伐,平定军阀刘震寰、杨希闵的叛乱,讨伐桂系军阀陆荣廷、沈鸿英。
1925年春,陈奇涵进入广州黄埔军校,担任第三期入伍生总队上尉队长。经陈赓、许继慎两人介绍,参加了中国共产党。1926年5月,国民党中央通过了所谓的“整理党务案”,规定跨党的党员只能从中作一种选择。时任黄埔军校少校中队长的陈奇涵毅然声明:“宁当共产党的兵,不当国民党的官。”他脱下皮鞋穿上草鞋,遂辞去了待遇丰厚、飞黄腾达指日可望的国民党官职,投身共产党。他带领一批共产党员学生结伴同行,离开广州,在赣南开展工农革命运动,创建共产党的组织,发展农民协会,开办进步书店,主编《贯彻日报》,传播革命的火种。
“陈奇涵是赣南农民运动的旗帜”
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蒋介石请陈奇涵担任其侍从室主任,被陈奇涵以身体有病为由谢绝。出乎蒋介石意料的是,陈奇涵却很快接受了朱德的邀请,到南昌出任军官教育团参谋长,筹备“八一”起义。
起义爆发后,陈奇涵在掩护南撤起义部队的战斗中同部队失去联系,遂带领部分同志返回兴国。遵照中共江西省委的指示,他联络从各地失散归来的共产党员,召开了著名的“羊山会议”,恢复遭到严重破坏的工会、农会、学生会和党组织,领导开展轰轰烈烈的“抗粮、抗租、抗税、抗息、抗债”斗争。
1928年,陈奇涵任中共赣南特委委员和军事部长。国民党独立第七师师长刘士毅曾手令:“兴国共匪首领陈奇涵密拿务获,毋庸审讯,着即就地枪决”,并悬赏5000块大洋买他的人头,放火烧了他家的房子。陈奇涵置之度外,不仅着力抓了赣南各县农民暴动,还安排兴国等地的共产党员打入活跃在赣西南山区的绿林武装“洪家三点会”,亲自劝他们接受共产党的改造和整编,使这支“杀富济贫”的绿林队伍加入到江西独立第二、第四团。他还创建了赣南红军第二十五纵队,形成了北起永丰东固、南到于都桥头,东至宁都青塘、西达万安,绵亘数百里的赤色割据局面。既为1929年毛泽东、朱德从井冈山转战赣南闽西提供了落脚点,也为赣西南及中央苏区的开辟奠定了基础。宋时轮上将曾称赞说:“奇涵同志的可贵之处很多,大革命失败后,许多党组织垮了,他却建立和发展党的组织,搞农民运动。实际上是一个党的地方领袖。”党的九大时,毛泽东也指出:“张云逸是广西农民运动的一面旗帜。张鼎丞、邓子恢是闽西农民运动的一面旗帜,陈奇涵是赣南农民运动的一面旗帜。”
“掌握政策稳,经得起严峻的考验”
瑞金革命纪念馆珍藏的一个账本中清楚地写着:“七月十八日,主席毛泽东一行四人,照章交来食宿费,大洋壹元捌角,经手人陈奇涵。”它从一个侧面,记下了我党清正廉洁的好作风。这笔帐指的是1934年7月,陈奇涵随同毛泽东到长胜县铲田区作社会调查,苏区政府招待他们吃饭。毛泽东饭后因匆匆赶路,忘了交伙食费,走在后头的陈奇涵便代为毛泽东交了伙食费。毛泽东后来称赞陈奇涵“办了一件好事”。
1930年赣西南肃反扩大化时,陈奇涵因对不正常的党内生活明确提出“不能那样没有节制地乱搞”,险些被当作“AB团分子”,由于朱德干预,才幸免罹难。
1932年,时任红一军团参谋长的陈奇涵在漳州战役中受伤后,邓小平、李井泉等到“福音”医院看望他,陈奇涵为表示谢意,用自己的营养费请他们吃了一顿便饭。事后,正好赶上中央苏区开展反“罗明路线”、反邓(小平)毛(泽覃)谢(唯俊)古(柏)斗争,被指控为“反江西罗明路线不力”的陈奇涵,于是又被加上了“公款吃喝”的罪名,报纸上还指名道姓地说“陈奇涵是大贪污犯”。1933年冬,正在前线指挥同国民党薛岳部队作战的陈奇涵,突然被宣布撤职,并由武装人员从战场押回省机关驻地宁都查办。经李富春的力保被释后,陈奇涵从中央红一军团参谋长被削职为中央军委一个部门的普通科员。受到了“左”倾错误领导者无情打击的陈奇涵,带着“处分”,背着“黑锅”,仍忠心耿耿地为党努力工作,走完了长征路。直到延安整风运动时,中央军委才为他平反:“对于陈奇涵同志的撤职处分是当时干部政策错误,应正式撤销……掌握政策稳,经得起严峻的考验,虽然他遭受王明路线的打击,被扣上莫须有的罪名,但他能够受打击而不屈服,受委屈而不灰心。对党的事业满怀信心……经得起历史的检查。”
“陈奇涵不是‘老机老右’!”
“文化大革命”中,陈奇涵对中央文革小组煽动“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极左路线甚为恼火。在天安门城楼一次检阅红卫兵时,陈奇涵对着操纵聂元梓抛出第一张大字报的康生,讥讽地问道“聂(元梓)是什么派?”康生对这突如其来的发问,吞吞吐吐地答道:“算是革命派吧。”陈奇涵严肃地说:“我看不一定!”陈奇涵奉命进入某高等军事学院支“左”后,他反对以派划线,更反对扩大派性斗争,挑动群众斗群众,他把两派群众负责人召到一起说:“我不怕你们骂我是骑墙派,你们都是革命派。”
林彪在黄埔军校时曾是陈奇涵的学生,两人在红一方面军和四野也曾长期共事。由于陈奇涵洁身自好,不趋炎附势,毫不理会林彪的拉拢。“九大”召开前夕,林彪、江青为排挤打倒一大批老
一辈革命家,把陈奇涵诬蔑为“一贯的老机老右”。党的九大时,毛泽东同志指出:陈奇涵“不是什么‘老机老右’!”并亲自提议把“八大”候补中央委员的陈奇涵选为中央委员。此后,陈奇涵连续当选为党的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
“陈奇涵是我国审判工作的奠基人之一”
1954年1月,中央军委决定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庭,9月,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陈奇涵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审判庭庭长、军事法院院长。
1956年,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组织特别军事法庭,分别在沈阳、太原两地对日军中将师团长藤田茂、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伪满总务厅次长古海忠之、师团长佐佐信之介、师团长齐藤美夫、少将旅团长上坂胜等45名战争罪犯进行审判。
由中国法庭审判侵略者,是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一个重要标志。陈奇涵作为参与、组织、指挥者之一,和同志们一起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和高度民主精神,使战争罪犯们不得不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低头认罪。
按照人大常委会所制定的原则,特别军事法庭对在押的日本战犯采取的宽大为怀政策和所作的公正判决,不仅在国际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对战犯也产生了很大的震动。铃木启久说:“在进行判决时,按照我过去的罪行来判断,我认为中国对我这样悖逆人道、违反国际公法的人当然要从严处断,处以极刑。但是,结果,我只被判处20年徒刑,而且可以用被关押时间折抵。这种宽大政府是从哪里产生出来的呢?我认为,这是由中国的真正的和平政策产生出来的。只有和平,人类才能幸福。我过去走的完全是破坏人类幸福的道路,我认为,将来绝对不应该再对世界采取这种方式……今后我一定要成为保卫和平的一分子,加入和平阵营,以我的余生为和平进行努力。”
此外, 陈奇涵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法定程序,组织修改、完善了军事法院的“三个条例”,确立了全国三级军事法院的审判体制。2007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纪念陈奇涵诞辰110周年时,对陈奇涵评价为:“开创了我国审判工作的新局面,是我国审判工作的奠基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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