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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学生军宣传活动中的自我宣传

日期:2009-05-11 14:31 来源:黄埔杂志 作者: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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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宁

 

当事实与形象发生冲突时

需要对形象进行维护修补

  军队毕竟是由很多很多个体组成,每一个小环节出了问题,都足以影响大局。况且人性的贪婪,军队的特权,都足以诱使官兵突破某些限制,做出对军队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的事情。这也是历来民众对军队的不满所在。因此,军队纪律成为维护已建立起来的党军形象的关键。蒋介石对此非常重视。1924年蒋介石为新学员作的30次训话中,第一讲的内容是“说明做革命党须先明了做人的意义”;第二讲说的是“军人生活,为精神统一的基础”;第三讲强调仁民爱物,为军人之要道。在阐明了革命军在精神方面的要求之后,第四讲的主题就是“说明军人必须遵守纪律,团结精神,及党员应以党的生命为生命。”

  第二次东征期间,蒋中正、汪兆铭颁布了“重征东江训诫”。其中第五条规定:“保护百姓(不拉夫,不抢物,不捐饷,不占屋)就是实行三民主义;反之,扰害百姓,就是违反主义反革命的强盗军队。”把军纪提到“主义”的高度。

  1925年6月8日,蒋介石向回省的东征军发出了申明军纪令,要求官兵:“保护人民,维持治安,竭尽我们革命军救国救民救本党的责任。不论长官士兵,如敢动民间一草一木,必照军法从事,并治其直属长官约束不严,违反纪律之罪。”政治部也一再提醒士兵:“我们做军人的,吃的饭,穿的衣, 都不是我们自己做来的,都是人民给我们的。我们这次出发的时候,就应该千万爱护人民!不可扰乱人民!如果我们扰乱人民,人民也就用打倒陈炯明的手段,同样来打倒我们了!”并祈请民众监督:“如我们军队中,对我父老兄弟姊妹们,有违反我们所宣传的行为者,请不必客气,具实向我们的长官报告,定必依法惩办。”尽管校长与政治部都苦口婆心地向官兵强调纪律的重要性,但违反纪律、损害人民利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并且不是个别。

  1925年第一次东征期间,就有不止一起“强买货物,强用废票,扰害农作,擅拔甘蔗、萝卜等事”发生,“而以各处勤务兵,落伍病兵,与辎重队夫役,尤为不规无状。”严重侵犯了人民的利益。更为严重的是,潮州分校还发生了学生跟当地民众发生冲突的事件。

  军队内部的风气也并不怎么如人意。1925年4月14日,蒋介石对此有如下描述:

  “本校军纪风纪至近日更形败坏,大有一落千丈之势。闻各连官长,有在外夜宿,恣为嫖赌者,有晏起迟到,不尽职守者;有懈弛操课,不假外出者;有动作差误,不加矫正者。尤其是站队立正时,左顾右盼,嬉笑放荡,毫无姿势。种种恶习,几难枚举。至于学生吸烟,无论在内在外,皆所严禁;而近来入伍生犯此甚多,官长置若罔闻。此皆失职败党之见端,言之可胜痛喟!”

  在另一份指令中,蒋痛心疾首地表示:

  “在驻军期中,犯法事情层出不穷,竟使纯洁之党军染此污点。严格以求,自当依法惩治。惟推究原因,出征日长,疏于教育训练,本校长并宜引疚自责。”

  对于部队中所出现的种种与革命军的要求格格不入的行为,军校采取了严厉的惩罚措施,对某些主犯更处以极刑。然而,枪毙几个人并不能弥补这些行为对党军形象的损害,而且,军队内部的事并不一定能传播到人民当中。于是,政治部通过文字声明对这些事件加以解释,借以修补被破坏的军民关系,同时,这也是维护党军形象需要展开的“公关活动”。 1925年2月6日,中国国民党陆军军官学校特别区党部印发了一份“敬告东莞县民”的声明:

  革命军为拥护人民利益而东征,故凡损害人民利益的均为革命军之敌。

  昨日本校军队开抵东莞,即闻当敌人离去县城时,竟有县民横遭乱军之抢劫!此等事实,在县民方面,以物质的损失及惊骇,自然切齿而有余痛。但在本校官佐士兵方面,不仅以此等匪类行为,为破坏革命军声誉而痛恨之,尤其是彼曹损害人民利益,不啻与革命军所拥护者公然为敌!惟本校以后当尽力使住在地不再发生如此不幸事实,以弥我们今日之遗憾。

  复次,本校官佐士兵之徽识,除颈系红巾,军装整齐外,上衣均系翻领,深恐不肖军人、土匪等,假冒招摇,希各界人士留意分辨,是为至盼!

  这是一篇用词暧昧、颇具公关技巧的声明。它首先表明立场,强烈谴责这种不法行为损害了人民的利益,跟土匪毫无二致,与革命军的宗旨背道而驰,并对事件的发生深表遗憾,表示将阻止同类事件发生,但并没有正面承认这是革命军干的。 最后,还再一次强调学生军的标识,以防将来认错,就巧妙地暗示可能有其他人冒充革命军为非作歹。

  另一篇声明很有意思,在述说了一通革命的大道理之后,对事件有这样的回应:

  最近传闻本校潮州分校与民众冲突,发生枪击民众等事。此事确否,自待调查,但以革命军校,而负摧残民众之名,良非佳事!虽然,穷本究原,则党与民众不能结合,民众与党不能打成一片,确是一个主要的原因!

  本党部对于此事,认为非常重要。惟是潮州分校虽隶属本校,而其党员则未直属于本党部。因之本党部对于此事不能直接处理,兹除派人调查详细经过以便呈报中央党部外,特此声明;同时并希望分校诸同志及潮安民众,幸勿各走极端。

  声明认为,之所以发生这样的事情,是由于军民之间缺乏沟通所致,同时指出,潮州分校党员不隶属于校党部,跟本部没有直接关系,同时更告诫双方忍耐,表明事件大家都有责任。属于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与正面宣传党军形象时的振振有词形成鲜明对照。

  党军建立的过程,也是内在的意识形态化与外在的形象包装、宣传之间的结合与互动的过程。因此,黄埔学生军的革命宣传中不可避免地包含着自我宣传的成分,因而带有简单化、广告化的色彩。与对手之间你死我活的激烈斗争,导致党军的宣传一方面把人民的痛苦简单归结为陈炯明等的罪过,将仇恨的焦点放在对手身上,务求先在心理上把对手打翻在地,另一方面,则把自身的优点放大。于是便出现了以下用词绝对、与真相不符的表述:“本年东江、广州,两次完成用兵,有事实为证,我们从不侵占民间一草一木,何尝有如他们造谣说我们要共人民之产呢?”

  当军队真的做出侵害人民的行为,“共人民之产”时,宣传的词句则变得避重就轻、百般掩饰,这与蒋介石的态度有很大的分别。面对类似的事件,蒋介石痛心疾首、恨铁不成钢,政治部则含糊其词、推卸责任。这是两者的角色以及面对的受众不同使然:对内,蒋介石是管理者,从治军的角度出发,这些行为是不可饶恕的,也是对党军形象的损害;对外,党军的宣传者则担负着另一个任务,在常态下为党军歌功颂德,在特殊情况下,则充当维护党军形象的角色。其含糊其词,其推卸责任,其实是忠实履行职责的结果。二者尽管截然不同,却出于同一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党军的形象。●

  (作者单位:中山市孙中山故居纪念馆)

  本栏目得到广东省革命历史博物馆大力支持,特此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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