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独”斗士的中华文化情怀
姚同发
他,是台湾民进党“四大天王”之一的谢长廷的同班同学;他,是祸国殃民的陈水扁的台南同乡;他,与那十几个“台大法律人”执同业。在这同学、同乡、同业的“独”特氛围中,他却出污泥而不染,成为百折不挠的反“独”斗士。
兔年春节将临,在他每年例行寄来的贺卡中,笔者读出的,依然是他满怀中华文化的深厚情感,依然是他反“独”斗士的豪迈气概。他就是台湾“正义的守护天使”——林宪同律师。
批李:罪状有三、祸心有三
1993年1月13日,是蒋经国先生逝世5周年纪念日。这一天,在林宪同的策划指挥下,台湾“各界护宪救国大同盟”成员600多人,前往中国国民党中央党部举行悼念暨向中常会书面陈情活动,结果却不幸爆发了暴警侍卫联手袭民的流血事件。作为同盟法律顾问及总发言人的林宪同,与十多位成员一起被警察与便衣人员殴伤。林宪同乃奋臂责问:“纷乱起于一人,生民何辜?”这里所指“一人”,即时任国民党主席的李登辉。
这一年林宪同愤然退出国民党,他坦然声明:“百年老店清仓日,俯仰无愧三十年。”他还表示,那时离开国民党,感觉上好像看到一个人,一个呲牙咧嘴的日本武士拿着一把武士刀往一棵老梅树砍过去。这形象恰恰是一幅李登辉摧毁国民党的生动写照。
1995年6月李登辉到美国康乃尔大学演讲,全部行程都由“台独”人士或台湾“独”派社团簇拥接待,“台独”“八菊旗”漫天挥舞,煞是恐怖。林宪同自费从台湾带领几个人,并邀请纽约几个志同道合者,一路追赶,一路声讨,在李登辉演讲场外抗议,让“麻烦制造者”无处藏身。
林宪同更以法律为武器,对李登辉穷追猛打。针对李登辉就职周年记者会上污辱老兵大游行,林宪同具状追诉,成为台湾宪政之司法首例;他对李登辉“两国论”涉嫌内乱罪提起诉讼,指其“特殊的国家与国家关系”完全欠缺宪法及法律依据。2000年3月18日,国民党在大选中败北,林宪同率群众包围国民党中央党部,前后5天,终于迫使李登辉辞去国民党主席,狼狈下台。
林宪同直指李氏之罪状有三:一曰毁宪、二曰祸国、三曰亡党;李氏之祸心亦有三:一曰亲日、二曰仇华、三曰“台独”。林宪同直陈:台湾因为日本统治,日本的皇民化,要断中华民族的根,所以才种下台湾今天这个乱源。台湾的乱源不在本省外省内外之分,而在文化的认同,不认同中华民族不忠于中华民族,就是背逆中华民族的汉奸,只有忠奸之辨没有内外之分。所以,一个国家一个政党最重要的就是要有文化,而这个文化就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来源远流长一直延续到今天的。李登辉搞“台独”,一个很根本的原因是,他日本情结很重,一辈子没有读过中国书。
至于为什么要批判“台独”,为什么要批判李登辉,林宪同说,这跟我个人参与政治一点关系都没有,而是一个读书人最根本的理念,一个中华儿女的天地良知。是的,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台南人,林宪同是爱台湾的,也是爱祖国的。他曾深情地表述,台湾不能有“台独”,台湾永远是中国一个很芬芳的土地,永远属于中华民族共有共荣的地方。
批扁:破坏性大于建设性
在坊间,林宪同与陈水扁二人曾是极受瞩目的焦点。二人不仅是同乡、同学、同业,从1985年开始,他们还一个抬轿、一个竞选首度交手,至吴荣根案二度交手,再至二人同时竞选台北市北区“立委”三度交手,可以说是老对手了。在林宪同眼中,陈水扁是一个用功的学生,也是一个敬业的律师,但心胸狭窄,破坏性大于建设性。这些看法真是入木三分、一语中的呀!日后的事实证明,陈水扁对台湾的破坏,可谓罄竹难书。
林宪同曾被若干民进党人士指为比极右派更极右派,原因是他常在军中电视教学节目中出现,大力阐扬一小撮人的“台独”主张应该被消灭的种种理由;指出陈水扁是基于乡下政治不成熟的成长背景及律师抄短线的善变性格,而成为台湾政坛的一颗毒瘤。
林宪同律师执业后,曾与民进党人士江鹏坚、谢长廷等人一起加入“世纪联合法律事务所”,与他们共同经历了美丽岛事件、林宅血案等。然而在思想理念上,林宪同似乎并没有受到他们的影响,因为一开始他就认为党外的思想是偏狭的。他表示,虽然那时与江、谢等人均是好朋友,但是他还是要批评民进党的“台独”意识及暴力观念,因为这是民进党的错误所在,他期盼民进党能成为一个健康而诚实的反对党。
严格来说,法律工作是一项社会工程学,它是在建构人类社会生活中的“制度”。因此,法律人必须“内心诚实,外在逻辑严谨”。如果拿这个标准来看朝野蓝绿阵营中的从政人士,蓝营是始终不肯信任学法律的人;绿营则是由一群法律人在肆意操弄法律皮相的诉讼辩论技巧去进行政治(政党)恶斗。林宪同曾正面答复一位正在严词责备“台大法律人”的国民党人士曰:“不就是你说的那十几个‘台大法律人’,就把国民党政权搞垮了!”不是吗?试看:陈水扁、吕秀莲、林义雄、张俊雄、谢长廷、蔡英文、苏贞昌……反之,在国民党内仅只马英九一人是台大法律人而已。法律原本应该是主持社会正义的,而以陈水扁为首的那十几个“台大法律人”,却“在肆意操弄法律皮相的诉讼辩论技巧去进行政治(政党)恶斗”,又何其可悲、可鄙!
林宪同认为,以宪法及刑法言,“台独”是叛乱,所以它是“国贼”;如由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来看,“台独”是逆伦;如以21世纪国际发展情势来看,“台独”是中国人的一股逆流。虽然有人试图以现代国家理论或宪法法理,为“台独”建国找寻理论依据;又因现阶段台湾与大陆的分裂事实及双方社会的落差,更给“台独”强烈的感情诉求空间。但是,林宪同仍大声责问:“台独”使台湾陷于纷乱不安,“台独”给台湾带来族群对抗的流血悲剧,如此代价,值得冒险或实验吗?
中华文化情怀的渊源
走过乡村泥巴路的林宪同,由认知中国文化开端,由乡土情怀扩而充之,形成其炽热的国家观念。
林父由于仰慕台湾先贤林献堂先生,乃从台语谐音为其取名曰“宪同”。儿时过春节,宪同常看见邻人拿着对联来请教父亲,这联语哪是上联哪是下联?因此,使他从小喜爱读春联并开始识字。稍长又读到许多妙联妙对,每每为之赞颂倾倒,也常常受到感动而记述不忘。曾有一联对他影响至深,其时,刚由南师毕业执教小学,由于生活窘涩而日夜苦读,想继续深造考大学。一日偶然读得一联曰:“钱有二戈,伤害古今人品;穷只一穴,埋尽天下英才。”此联利用拆字以描述“钱”、“穷”二字,既得其中造字之神味,更有警策世人的作用:强财不可苟得,穷困则不能丧志。
林宪同由于自小家贫,父亲是台南后壁佛像雕刻师,家无恒产,在台南师范毕业后,教了三年书才念台湾大学,再辗转由中文系转法律系,最后从法研所成为律师。所以,一方面,他从文史中培养出很强的中国意识,强调台湾的文化脐带不可断,因而誓将反“台独”进行到底;另一方面,他也十分惜福,以谨慎的态度看待社会改革,不急躁,不冒进,凡事主张有利有理有节。
个性刚烈的林宪同,自认极具坚定的国家意识,他常从文史的角度来反“台独”,对自己兼具文史功底、法政训练及草根性特质,非常自傲。他说,我将乡土情怀扩大为国家观念,因为我已将自己的一颗心奉献给这块土地。当听说“台独”人士不但要人不讲中国话,还要人不写中国字而改用罗马拼音,林宪同坚决反对,期期以为不可。
林宪同认为,“台独”理论实与我中华民族之大义伦理相违背,今天我们不但要争成败于一时,更应为中华历史文化的延续争千秋。基于此一理念,他认为,当局施政可以批评,国家认同则不可争议。所以他谆谆告诫民进党,要“认同国家,放弃‘台独’;遵守法律,放弃暴力”。至于“台独”所言台湾事实上或法律上“独立”的问题,他主张只能在室内作学术论辩,不可到街头做情绪抗争。不过他也承认,用法律手段处理“台独”究非良策,而应该用唤起文化省思,以潜移默化、透彻说理的方式处置。
一个农村子弟、教育工作者及专业训练的法律人,三者结合形成林宪同的人格特质。他以其无碍的辩才,旺盛的斗志,再加上相当广泛的法律素养,在职业生涯中,为贫民、荣民和原住民服务,平反了不少冤案,受到了社会的尊重,赢得了“正义的守护天使”的美誉。
对古老中华与新中国的感怀
反“独”斗士林宪同,无私无畏,一往无前,其力量来自伟大的中华文化,其胆识源自对乡土的热爱与对国家的忠诚。而他对古中华与新中国的感怀,又让我们看到他铮铮铁骨之外柔情豪迈的一面。擅长诗、词、歌、赋的他,闲暇时常填词、作诗自娱,颇具水准。一趟三峡行,可以为证。
2003年秋,台湾新同盟会应湖北省鄂台交流协会邀请,由许历农将军组团游长江三峡。林宪同追随许将军近20年,亦随团而行。由于他自小喜爱记诵诗词文章,对于中华文物风采感动尤深,这趟三峡行,写下诸多诗词,正好可以补白他对于古老中华与新中国的许多感怀。
在武昌,访问团一行参观革命起义的前清鄂军都督府,望着保留完好的形貌题刻,大家仿佛又走回时间隧道,重遇革命烈士。驻足黄鹤楼,面对可以用眼神去拦住天际飞来而又天涯飞去的长江,让人感动得要忘情扑向母亲怀中,乃赋诗:
武昌城上血留痕,黄鹤楼外水呜咽;
中土古音依旧在,台员风物已沉沦。
白首老爹游赤壁,青史豪杰来问疑:
谁掀海峡波涛恶?誓枭李逆祭黄旗。
面对滔滔江水,触景生情,林宪同说,即使把李逆烧成灰,再拿显微镜仔细看,灰上也仅留两个字:“台独”。因为李逆一辈子不读中国书,没有丝毫中华文化情怀故也。
船过神农溪,看纤夫拉纤,听村姑吟唱,溪畔悬崖上有悬棺,也有深邃山洞,扶栏探身还可看见水中卵石,晶莹剔透,仿佛江边还有神农背囊采药相伴。餐间,团员有谈起“台独”祸国诸多话题,乃捡拾神农采药故事而缀句:
秀莲有怨成宫妇,阿扁无量不丈夫;
华陀妙手医百病,神农赐药解台毒。
长江游罢胸襟阔,三国阅尽识迷途;
遍数台湾无一物,只余政客赌赢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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