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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商谈金门岛上红十字成事

日期:2014-03-01 08:49 来源:《黄埔》 作者:邰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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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以后,金门是海峡两岸最为敏感的地域。1958年8月23日,厦门前线近500门大炮一起开火,著名的“金门炮战”就此展开。此后,毛泽东主席曾公开表示:“台湾的朋友们,我们之间是有战火的,应当停止,并于熄灭。这就需要谈判”,然而这谈判一等就是40年。直到1990年,两岸红十字组织因遣返私渡人员问题,于同年9月在金门首次进行了两岸间的工作商谈,并以个人名义签署协议,也就是两岸间签订的第一个协议——《金门协议》。

  震惊海峡两岸的两起惨案

  1990年的7、8月间,台湾当局对私渡去台湾的大陆人员和渔民实行非人道遣返,在短短的两个月内,酿成了两起重大海上死难事件,在海峡两岸激起了社会公众和舆论的强烈反响。在内外压力下,台湾当局开始寻求与祖国大陆联系商谈解决问题的对象,找来找去,权衡再三,最后还是找到红十字会。

  1990年7月22日凌晨,出海的福建平潭县渔民发现一艘搁浅渔船。登船后打开两个被密封钉死的船舱,发现25具尸体。舱中惟一的幸存者林里城,也已奄奄一息,经全力抢救后脱险。林讲述了这一惨案的经过:这艘渔船是“闽平渔5540号”,于7月中旬到台湾海域做生意时被抓扣的。7月21日下午,台湾有关方面在宜兰县,将陆续渡海入台的大陆同胞用黑布蒙住双眼,强行关进船舱,并将船舱顶盖钉死,还压上木头等重物。被关押的渔民挤蹲在一米来高、三米见方的船舱内,缺氧缺水,闷热异常,最后一个个痛苦地死去。林里城是偶然发现船舱隔板上有一个绿豆大的小孔,贴近呼吸才尚存一息。

  这起命案在台湾曝光后,引起舆论大哗。8月4日,祖国大陆红十字会指出这是一起严重违反人道主义的事件,请台湾红十字会帮助调查了解,并催促台湾有关方面追查肇事人员。8月7日,台湾红十字会副秘书长常松茂代表秘书长陈长文打电话给祖国大陆红十字会秘书长韩长林:建议今后在台海中线交接遣返,具体问题可在第三地研究。8月8日,陈长文又发传真给韩长林,称“本会拟与有关单位协调,研究一套由本会参与大陆居民留置及遣返作业的方式,以昭公信,如贵会将来亦能配合派员洽借民用船只驶至海峡中线以西某一经双方联系之地点,接回为我方遣返之大陆船只,护送其返回大陆,当有助于人道精神之发挥、责任之厘清,避免误会之发生,还望从优考虑惠复”。8月10日,韩长林发传真给陈长文,告之“我方原则同意您提出的有关红十字会今后参与人员遣返的建议,具体办法待与有关部门研商后另告”。

  然而,正在两岸为25人惨案闹得沸沸扬扬之际,又发生了另一起惨案。8月13日,台湾海军押送福建“闽平渔5202号”渔船驶回福建,在基隆港以北13海里处,军舰与渔船相撞,渔船断裂翻覆,船上被遣返的50名福建人,有21人溺毙。不到一个月接连发生两起惨案,46条人命含冤以殁,责任在谁?台湾有关方面已如千夫所指。

  两岸红十字会隔海沟通

  两起惨案发生之后,两岸红十字组织频繁互通电话,商讨今后改进之法,除解释说明事件的有关情况外,也在探索见面商谈的渠道。继台方提出“中线交接”、“第三地研究”的思路后,双方的联系进入了实质性探讨。8月10日,台湾红十字会电话催问今后遣返能否由红十字会接手,能否公布消息,并希望作在第三地(香港)会谈的准备。当天晚上,台方又告知,明天他们就要发布我红十字会原则同意中线交接遣返人员的消息,同时希望了解我方对一些具体问题的原则意见。当时韩长林秘书长在电话里表示,商谈能否实现,要取决于我有关方面协调结果及办理去港手续的时间。台方非常着急地说:“希望贵方即开始办理。”在发生了第二次惨案之后,台湾方面更加着急,认为十多天了,拖下去将引起误会。

  8月21日,新华社播发了题为《闽平渔5540号惨案真相》的文章,公布了记者在平潭访问这起惨案的幸存者、死难者家属和县政府有关人员的报道。当天下午,陈长文亲自打电话来,对新华社的文章表示不满,并表示他和常松茂都有很多事情要做,如果遣返问题能尽快开始进行(商谈),以不去大陆为上上策。陈还认为,如这个周末前不处理,台湾当局会认为大陆不愿意遣返、不愿意配合,这样就会仍然按过去的办法处理,红十字会的工作将功败垂成,使被遣返的同胞少了一些保障和安全感。8月23日,常松茂又来电话,担心“功败垂成”。他说将来有很多事情需要陈先生处理(陈长文正在受命筹组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如果因为这件小事,影响了以后的大事,很不值得。

  与此同时,中国红十字会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也在密切联系中。红十字会及时地将每次电话内容转告国台办。乐美真当时在国台办具体负责与红十字会联络,他将有关情况报告国台办副主任孙晓郁。孙多次召集会议,分析研究各方面的情况,大家一致认为商谈的时机渐趋成熟,我方必须做出一个切实可行的方案。

  谈判地点最终定在金门

  8月24日晚,常松茂与韩长林通电话时提出,面谈地点可选在第三地,如日本、菲律宾,总之找个办手续方便的地方。香港也可以,但怕时间慢。第二天上午,韩长林回答常松茂的询问时说:“关于第三地会商,日本、菲律宾不妥,此两处均不在中国领土内,谈自己的问题为什么要跑到别人的地方去?”常松茂表示向上反映。陈长文后来回忆,最早提出在金门商谈的是郝柏村。陈长文向郝柏村汇报了有关情况后,郝柏村说:“为什么不到金门来谈呢?”陈追问:“金门可以吗?”郝很肯定地反问:“为什么不可以?”台湾“总统府”、“行政院”决策层在考量后决定商谈在金门进行。以上联系的情况,韩长林很快向乐美真报告,请示在金门商谈的可能性。乐美真的直觉马上反应,金门是个极特殊的地方,如能在金门商谈,不失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地方。他立即报告了孙晓郁副主任,孙副主任十分同意乐美真的看法,认为这是台湾方面伸出的触角,也是个难得的机会。中央的精神是先谈起来再说,我方要不失时机地促进两岸直接接触,直接谈判,直接往来。根据孙副主任的意见,乐美真起草了给国务院领导的报告,提出建议于9月初在福建福州进行正式商谈,赴金门、马祖谈亦可。双方均以个人名义参加。由于是首次直接商谈,国台办将派人指导。9月1日晚,台湾方面传来信息,表示希望两岸在9月8日至10日在金门会谈,陈长文参加。

  9月2日晚,常松茂来电话特别嘱咐:此次金门会谈,事先要绝对保密,会谈以后再发消息。与此同时,我方商定了参加会谈人选方案,初步定为:红十字总会秘书长韩长林、红十字总会理事乐美真、红十字总会台湾事务部副部长张希林、福建省红十字会副会长计克良。后根据福建方面的建议,将福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方庆云也纳入赴金门的行列。

  登上金门岛

  9月11日清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秘书长韩长林率领我方人员踏上了“厦渔507号”船,厦门边防支队长陈双玉同志陪同护送。另一部分边防的同志登上“厦渔508号”船。两条船悬挂着红十字旗,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经鼓浪屿开向金门。

  8点30分,我方到达约定的浯屿和二担之间的海面,只见台湾渔船“金兴号”已在那里等候,船桅杆上也悬挂着红十字旗。两船相会,大家都很高兴,互相招手致意。随后,双方的船一前一后向金门驶去,“厦渔508号”船在浯屿抛锚待命。

  10点15分,我方抵达金门料罗湾新湖渔港外海面,台方用交通船将我方人员接到岸上。稍事休息后,双方就开始进行商谈。台方有4位代表:陈长文、常松茂、徐祖安和邓先生;我方有5位代表:韩长林、张希林、计克良、方庆云和乐美真。双方互相问好、握手。

  陈长文首先表示欢迎各位,建议双方先不拘形式,把问题提出来,一般地交换意见,然后研究如何进一步谈。他着重谈了遣返的迫切性,同时需要大陆方面的配合。韩长林也致了开场白,强调人道主义和安全是大前提,同时也要考虑大家方便可行。乐美真在韩长林秘书长讲话后也表示,这是一件事务性工作,我方这次要谈的就是互相遣返的问题,大家在互信的基础上寻求共识。方庆云副会长介绍了从日本长崎租上海的客轮接运偷渡人员的做法。接着双方坦诚地交换了意见,商定了正式商谈的内容:双方遣返的原则、对象、地点、方式,不涉及其他问题。如果谈得好,可以搞一个备忘录。双方还确定了进一步商谈的方向。

  “考验中国人的智慧”

  下午2时30分,双方继续进行商谈。台湾方面再次阐述了遣返的紧迫性,说现在的“靖庐”就像个高压锅,里面住满了待遣返的人,压力越来越大,再这样下去已然是不行了。他们建议按金门——厦门路线遣返,但港口只能停靠40吨以下的船。台湾方面希望进一步协调如何新闻发布,以及时间、方法等问题。在第一次交接后,再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我方向台方说明,我方人员去台湾的主要集中在福州地区,约占80%以上,台湾宜兰到福州马尾210海里,到厦门290海里,不应舍近求远,建议在马尾——马祖间进行。对遣返对象,我方认为从事正常捕鱼作业和因避风、触礁、机器故障等原因抵达对方的渔民,不应列入海上遣返的范围。双方还进一步讨论了核查的时间,遣返交接使用的船只和挂旗问题。双方都同意两岸红十字组织在遣返问题上职能定位是“参与见证”。同意在遣返对象上写上刑事犯和刑事嫌疑犯。双方还大致商量出一个表述的框架。

  虽说双方都怀着很大的诚意来商谈,但在协议主体名称的表述上双方还存在分歧。陈长文说,以双方红十字会名义签,要称大陆地区红十字会,台湾地区红十字会。这是个技术问题,应完全抛开意识形态。乐美真不同意这种表述。陈长文问“你们怎么称谓?”乐美真说“严格地讲我方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你们叫‘中国台湾红十字会’。”陈长文一听马上说“那不行,如果这样,我方叫‘中华民国红十字会’。”乐美真坚决地说“你要那样称谓,我方连条文都不同意签,可以不用谈了。”至此,和缓友好的气氛一下子出现了剑拔弩张的局面。显然,双方都是抱着最大的诚意坐下来商谈的,谁都不愿意前功尽弃,但总要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提法,这确实是考验中国人智慧的时候了。

  在意见一致的部分如何写法,陈长文建议再讨论。乐美真说“我方已有一个方案,供你们研究参考。”乐美真把事先拟好的草案递了过去。台方有点出乎意料,常松茂先生连说“好、好,我们看看。”陈长文建议下午去参观,第二天再谈。

  台方代表徐祖安没有去参观,显然他在研究起草台方的方案。吃晚饭的时候,观察仔细的张希林很快发现了问题:这个招待所服务员全部是男的,脸晒得很黑,他们敲房间时,本能地“报告”一声。吃饭的盘子出奇的大,不用说这些都是“阿兵哥”。当我方讲给陈长文听时,双方都哈哈大笑。其实那位邓先生的真正身份就是金门军方参谋助理兼执行官邓定秩中将。据台湾记者透露,另一位“参谋本部作战次长”李建中中将没有出场,他与邓定秩都参与了在金门统筹规划这次金门会谈。陈长文与军方关系密切,选择这样一个“战区”来商谈遣返问题,真让人有点入“虎穴”的味道。不过在场面上,彼此都亲切友善、彬彬有礼。

  原来说好晚上7点,台湾方面可以把他们的方案拿给我方,但我方左等右等,迟迟没有送来。晚饭后,几个男子赶到陈长文的套间,赶装通台北的专线电话。我方则集中在韩长林的套间商量一些细节。

  乐美真回忆说,晚上近11点,徐祖安拿来他们写的方案。徐祖安走后,我方5个人仔细研究了这份草案,大家都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我方觉得草案中最大的问题是“双方所辖地区”、“非法越境者”的提法。其实在商谈的下午,我方就提出“非法越境者”的提法不妥,对“法”字双方解释不一,“境”字有“国境”、“边境”之分。严格地说,“偷渡”的提法也不严谨,再加上双方商谈的主体如何表述等问题,真是颇费思索。夜深了,竟一点睡意都没有,满脑子都是想如何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提法。于是建议张希林和他一起开夜车,根据大家的意见改出一稿。他俩留在韩长林套房的外间,认真研究台湾方面的方案。我们觉得整个框架还可以,但在关键的地方,我们确实是绞尽脑汁,反复推敲。最后他们用“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来表达商谈的主体。对遣返对象,我们想出了两条:一是“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的居民”,二是“刑事犯”。对正常打鱼的渔民,我们始终认为不能列入遣返对象,所以在遣返对象的第一条,我们加了一句:“但因捕鱼作业遭遇紧急避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暂入对方地区者,不在此列。”此外,他们对台湾方案中出现的“所属主管部门”、“对方所辖地区”、“他方居民”这些容易引起歧义的地方,均作了变通处理。这样,按原来的脉络,从头顺下来,归纳成5条,回到房间已是凌晨3点了。

  第二天清晨,我方将草案文本交给了常松茂。一个小时后,传来台湾方面的回话,可以此作为讨论的协议文本。双方代表又坐下来进行最后的商谈。

  双方对文本中核查时间、船只等问题及个别地方交换了意见,进行了修改。在大体条文取得共识后,我方又讨论排印、签字、新闻发布等技术性问题。陈长文开玩笑地说,你们大陆的签字习惯是不是左派签左边,右派签右边。此语一出,我方也笑了。原来台湾方面给我方文本签字处他们在左,我方在右。我方早上给台湾方面的文本是我方在左,他们在右。我方明白,台湾方面在计较前后之分。这时,徐祖安说可以竖排。乐美真说,竖排也有上下之分。大家研究后认为,签两份协议,一份你在前,一份我在前,就可以解决了。陈长文问道:“签字后我方用什么年号?”乐美真说:“当然用公元年号。”陈长文说“我平常习惯签字后用我方的年号。”乐美真坚持说“这是我方绝对不能同意的。道理很简单,公元年号是世界上通用的,并不是大陆方面独有的。”一时间双方出现僵持。这时徐祖安灵机一动说“我们可以用农历年号,今年是庚午年,这是我们中国人独有的。”计克良说“一甲子60年,转一圈以后不知道是哪一年了。”张希林也插话说:“这有点不伦不类。”乐美真说,如果用农历年号,月、日用什么呢?年、月、日都用农历,世界上其他人可看不懂,还要换算;如果年用农历,月、日用公历,确实有点不伦不类。陈长文也表示同意乐美真的看法,但又重提他习惯用的年号,为简化,只写“七十九年”,并说是他最后的坚持。双方相持不下,只好各写各的。乐美真重申,在对外的新闻稿上,我方必须写公元年号,台湾也在用,这是回避不了的。常松茂说,新闻稿可用“本年”某月某日。至于双方的称谓,由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大家都同意用“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至此,经过唇枪舌战,发挥了中国人智慧又照顾各方立场,终于达成共识,签订了两岸第一个协议—“金门协议”。

  签订《金门协议》

  协议文本取得共识后,徐祖安负责去打印。

  稍事休息后,双方准备举行个简短的签字仪式。我方人员各自回房,穿上西服,打好领带,然后来到刚才商谈的会议室。此时房间布置调整了一下,我方身后靠窗户一边插了4面红十字旗,双方在旗前列成一排,两位秘书长签字、握手、照相。历史的重要时刻竟是那样的简朴、郑重。至此正式商谈圆满结束。随后,张希林和徐祖安各自代表对方在新闻稿和“待办事项”上签了字。新闻稿有关商谈代表的名字和商谈地点,是否对外公布,都留有余地。在“待办事项”上列明分别由韩先生、陈先生请示后决定。“待办事项”上还对双方确认协议书的时间、专用船的资料、马祖与马尾之间的演练、遣返人员的补充资料等技术细节和后续工作,做了详细的记录。此外还商量了“交接见证书”的式样(在以后实际作业时“交接见证书”在文头正中加了一个“红十字”标记)。  

  岁月如歌,金门商谈不仅是两岸在司法互助方面迈出的漫长而艰辛的一步,还为之后的商谈提供了契机。因为在金门商谈的过程中,我方已经了解到,台湾方面已经越来越觉得不能避免与大陆的商谈,所以已经在筹划成立“海基会”,而陈长文也被内定为“海基会”的秘书长。而我方把这一消息带回来之后,大陆也很快成立了“海协会”,之后的“两会商谈”也就这样催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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