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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80年代西藏拉萨骚乱原因探究与反思(续)

日期:2016-09-01 17:03 来源:《黄埔》杂志 作者: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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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西藏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是否也是拉萨骚乱产生的一个条件?

  王小彬:对我们自己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应该说是非常困难的。好在时间已经过去近30年了,经过一段历史沉淀,研究的内外部条件比较具备了。我在做博士论文的时候,在分析原因时,提出拉萨骚乱的发生有远因有近因,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由于长期“左”的错误积重难返,才促使国内党内右的势力的发展。可以说根深蒂固的“左”助长了右,右是对“左”长期难以改正的惩罚和报复。“左”是病根、病原,右造成病变、病故。“左”和右都是病毒病害。先“左”后右,长期“左”后期右,终于在达赖集团的策动与蛊惑下发生了骚乱。所以,尽管远因是根子,不可忽视,然而,骚乱规模之大、气焰之嚣张、手段之歹毒、持续时间之长、给国家造成的损失之严重,还是以近因为主。

  读了王茂侠博士的专著《邓小平与西藏工作——从和平解放到改革开放》,脑子里豁然开朗。现在回过头来看,我的这些分析还不到位。王茂侠的研究把这个问题放在“文革”结束后的十年西藏工作的历史过程中,对西藏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的反思是非常深刻的。他从“强调民族特征,实施特殊政策”“体制转型与社会管控的弱化”“政策调整与社会结构的变化”三个宏观方面进行了研究。

  在“文革”结束后的十年间,西藏工作经历了一个剧烈变动的转型过程。中央对西藏政策的调整,是为了西藏的社会经济发展,为了藏民族自身的繁荣昌盛,但是在具体的政策实施过程中,某些后果的出现却是令人意想不到的。之所以出现这种意愿与效果背离的现象,一是政策调整的变动幅度相对过大,缺乏一个与西藏自身发展不断调适的过程;其次是对西藏长期以来形成的社会文化特性缺乏一种“切身”的体会与认识。

  一、强调民族特征,实施特殊政策。自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开始,政策上越来越强调藏族的“民族特征”和“特殊政策”。所谓强调“民族特征”,就是在政策的制定上,凸显和强化藏民族特征,比如强调行政民族化,限定汉藏干部比例;强调文化上的西藏民族特色等等。所谓“特殊政策”,就是强调西藏具有的种种特殊性,并在制定政策时考虑和照顾这些特殊性。西藏工作中的这些倾向,初衷是为了纠正照搬汉族地区和内地政策的“一刀切”弊端,按照一切从西藏实际出发的原则开展西藏工作。但是,当这些政策落实到具体的实践中时,却有可能产生另外的“副作用”——地方民族主义意识的强化。

  政策上强调民族特征,从保存西藏的民族特色来看无疑是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的,但是这种刻意强调民族边界“清晰化”的政策,也会强化地方民族主义意识。当日渐升温的地方民族主义意识被引导到错误轨道上去时,就有可能影响西藏的社会政治稳定。民族主义意识本身是一种中性的力量,既有增强民族凝聚力的功能,也会产生“非我族类”的排斥力量。关键是这样一种力量为何所用。当得到强化的民族主义意识被分裂势力所操控利用,进行旨在破坏国家统一的社会煽动时,就会爆发危害极大的群体性暴力事件。

  政策特殊化,除了一系列针对西藏整体的经济政策外,还包括一系列的针对民族身份的优惠政策,包括考学、招工、晋级升职等。有研究指出,如果政府实施了以特定族群为目标的政策,将会增加该族群意识并激发以族群动员为基础的集体性社会运动(马戎:《民族社会学——社会学的族群关系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33页)。由于优惠政策以民族身份作为前提和标志,客观上增强了民族意识,突出了民族间差异性,人为地拉开了民族之间的界限。针对族群身份的优惠政策的颁布,也是一次次地“提醒”藏族群众自己的民族身份,强化了少数民族作为利益共同体的观念。当本民族身份的认知被不断强化时,无形中就将更高层次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国家的认同)所掩盖。此外,由于长期享受优惠政策,很容易培育起一些少数民族群众以民族身份为标志的“天然优越”心理。当他们提出更高的政治经济利益要求时,如果得不到满足,便很容易产生挫折感和怨恨感,从而成为潜在不稳定因素。阿沛?阿旺晋美在骚乱事件发生后指出,骚乱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就是因为分裂分子“对中央采取的宽大政策从反面作了错误的理解,他们以为越闹越能得到好处”(《中国二十世纪通鉴》(第5册),线装书局2002年版,第5866-5867页)。

  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首要的是实现民族间的平等,包括事实上的平等。由于历史的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通过政策杠杆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更好更快地发展,推动少数民族与汉族一起同步走向现代化,无疑是一种良好的政治意愿。但是,“民族主义”取向的政策将少数民族间的差异政治化、法定化,因而会妨碍中华民族的内部融合。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一个动态平衡结构,各民族之间的民族意识过于强大,必然弱化对“一体”的认同。因此,具体政策实践于复杂的社会政治环境中,必须要考虑、预判到可能出现的“异化”性倾向并加以纠正和引导——在政策上强调民族特征的同时,注意防范民族主义意识的恶性发展;突出民族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应通过宣传教育使少数民族群众克服因“族裔身份”而产生的利益共同体观念。这种纠正和引导,无论对西藏的社会政治稳定,还是对藏族作为一个民族的发展,都有益无害。

  二、体制转型与社会管控的弱化。西藏地广人稀,生产组织与社会管理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旧西藏依靠的是封建农奴制和政教合一神权统治的“双重控制”:农奴主对农奴实施人身控制,宗教则起到了精神控制的作用。民主改革后,中共以强大的政治力量在西藏迅速建立起一整套的组织体系,对生产和社会进行管理。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之后,中央强调对西藏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是和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相互依存的,对旧体制进行的改革解放了生产力,但同时也在一个时期内弱化了社会管控能力。1984年普遍实行土地草场承包责任制的“两个长期不变”政策以后,相当多的地方逐渐演化为“长期不管”,社会控制力度呈减弱趋势(徐平:《关于西藏农村的跨越式发展道路的几点思考》,见《当代藏学研究的几个理论问题》,中国藏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3页)。改革旧体制的弊端是完全必要的,由于这一改革是在边“破”边“立”中进行的,旧体制的改革可能在较短的时期内完成,但新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却非一日之功。就在这样一个体制转型过程中,由于社会管控的弱化,迅速崛起的宗教力量开始显现出对社会的影响。

  三、政策调整与社会结构的变化。拨乱反正与落实政策是十年西藏工作中的重要内容。这项政策的初衷是团结和凝聚一切力量,推动西藏的发展。但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伴随这一政策而来的是社会结构出现了新的变化。西藏民主改革之前的社会结构主要是两个阶级分层:上层,包括活佛、堪布等僧侣贵族和几百家世俗贵族;下层,主要包括农奴、奴隶和贫苦喇嘛等。上层控制着从意识形态、政治权力到生产生活资料等所有社会资源。民主改革是对旧西藏社会结构的摧毁和重建:百万翻身农奴成为社会中坚力量,上层则不再构成一个阶级;社会资源的分配也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而转移。

  在落实宗教政策的过程中,僧尼数量急剧膨胀,寺庙和僧侣重新成为社会结构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到1989年西藏先后修复和开放了1400多处宗教活动场所(这一数字大大超过了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的恢复开放200处的目标),吸收住寺僧尼19000余人(《西藏日报》1989年4月11日)。历史上,寺庙和僧侣曾长期利用政权和宗教两手控制藏族群众,尽管西藏经历民主改革后,寺庙和僧侣专政的政权形态不复存在了,但一些历史遗痕却不可能在短时间内随之消失。随着宗教政策的落实,寺庙僧尼数量的猛增和信教群众宗教热情的高涨使寺庙和僧侣的社会地位、社会威信重新得到确认,成为社会结构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在虔诚信众眼中,穿着袈裟的僧人是应该受到尊重的、是值得信赖的。所以,当不法僧尼打着“达赖喇嘛”的名号进行煽动时,就有可能吸引很多普通群众加入其中。

  在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统战政策过程中,大量的民族宗教上层人士恢复了名誉,补偿了经济损失,安排了工作岗位。上层人士开始逐渐成为西藏社会结构中的另一个重要群体,在西藏社会政治生活中开始发挥作用。上层人士和翻身农奴成长起来的党员干部——两个曾经完全对立的阶级——被整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西藏工作格局之中。大多数民族宗教人士在落实政策后,能够积极和翻身农奴成长起来的党的民族干部合作共事。但也有个别人由于在历次运动中受到过较多的不公正待遇,对“左”深恶痛绝,甚至进一步将历史还原到现实,对农奴出身的藏族党员干部看不惯,认为他们仍然带有“左”的残余。农奴出身的党员干部中,也有一些人对落实统战政策中的一些做法表示不满,甚至产生被“遗弃”感。这些现象说明,西藏工作中的“合力”尚未完全形成,当出现类似拉萨骚乱等重大问题时,各方的认识就会有所不同。

  在农牧区,社会结构也随着改革开放悄然发生着变化,曾经的阶层构成开始出现“上下移位”。有研究者在1981年考察帕拉的农牧民时,发现新政策使“文革”期间曾被没收财产并受到极端歧视的富裕阶层受益最多,而在人民公社时期有权有势的干部却是“大权旁落、威信扫地”;穷困户现在必须干活、接受政府的“救济”、以粗茶淡饭打发日子,而富裕户却如同旧社会一样,雇用穷牧民干许多苦活累活,自己享用各种美味佳肴([美]梅?戈尔斯坦、辛西亚?比尔著,肃文译:《今日西藏牧民——美国人眼中的西藏》,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版,第111、115页)。这种现象,在改革开放后的西藏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当寺庙和僧尼重新与藏族群众的生活发生密切联系时,当达赖喇嘛的影响日渐扩大时,翻身农奴,特别是民主改革中的积极分子和基层干部,就会受到相当大的社会压力,甚至被“歧视”。社会结构的变动,影响着人们的意识和行为。曾经作为中国共产党西藏工作中坚力量的社会阶层,在社会结构的变动过程中,其原有的社会影响力趋于弱化。面对来自达赖集团的渗透,社会中自发的反渗透力量严重不足。

  西藏在完成拨乱反正之后,与全国一道共同走向了改革开放。由于改革开放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加之西藏兼具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特殊性,十年西藏工作在个别政策上出现漏隙或不足是难免的。上述政策性因素的影响,单独某一方面也许并不能够产生影响西藏社会政治稳定的骚乱事件。但随着达赖集团的渗透,当各种因素结合在一起,加上国际“大气候”的配合,在西藏掀起一股骚乱逆流最终也就难以避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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