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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番事物产与商务·后记》(1868-1869)

日期:2005-11-19 14:52 来源: 作者:qx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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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藏原名《台湾番事》的抄本,兹经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抄录标点,列为台湾文献丛刊第四六种行世。书中有许多固有名词,原著是依照土音拼成英文,译者又从英文译成汉字;因此,与实在的名称,颇有出入,这是阅读本书之一困难。周宪文先生嘱我将这些固有名词查出,使与实在的名称予以对照,以供读者之参考。

  我读了这本书后,记得曾看过本书的英语原文;这是美国驻厦门领事官LeGendre所写的。于是从国立台湾大学图书馆把它找出,彼此对照。

  本书是LeGendre寄给美国驻华公使关于厦门、台湾地方事务的一六八九年度报告,原题为ReportsonAmoyandtheIslandofFormosa,byC?W?LeGendre,U?S?ConsulatAmoy,是在一八七一年由华盛顿的国家印刷局(GovernmentPrintingOffice)印行的,为一本总共五十面的小册子。拿原文与本书对照的结果:

  (一)原文分为二部。前半部为厦门;后半部为台湾。在本书后半的“论台湾、厦门两处海口宜建旗灯以便行船”至“各船只进出口单”为止,系属原文的厦门部份;而原文“厦门”部份,则并无分段标题。

  (二)本书前半自“叙呈送各大宪缘由”至“论木料一项”,为原文后半的台湾部份。

  (三)原文台湾部份,再分为二节。第一节为LeGendre再往“番地”的见闻与对“番事”的意见等,没有标题;第二节标题为“台湾北部及中部的物产概要”,而再细分为:煤、石油、硫黄、樟脑、樟脑的专卖、其它各种物产、木材等项。

  (四)原文与本书之间,不但章节次序不同,内容的叙述顺序也有许多不同处。如:(1)本书“论台湾汉番来历”至“论中外立约通商利弊”(一九~二五面)诸项,原文都包含于“樟脑之专卖”(本书“论包办樟脑之事”)项下,其次序与原文亦有不同。(2)“论前刘镇台曾遣人至生番请其会办事情”(二五面),原文写在LeGendre会晤卓祀笃后回到车城之后、到达枫港之前。(3)“论火山”(三四面)一节,原文写在LeGendre与卓杞笃别后、途次“出火山”停歇的记事中。因此,可知译者对于内容,曾经考虑,是有意加以更动的。至其目的,不得而知,不过,有些地方,却比原文妥当。

  本书的译者,似是清末人,惟不知是何人?如为LeGendre所雇用的领事馆华籍职员或各地洋商买办,大概不会把基隆、安溪译为“奎隆”、“安桂”,“公行”译为“库杭”。至于译文,间有错误,也有省去了许多西文特有的冗长叙述,大体还算相当正确的。

  因为本书所译的名词,许多与通行的不相符合;故为利便阅读起见,查出原文和真实地名、人名等项,予以对照,按笔划加以整理,以供检索。又在必要处,稍加批注,藉便读者的参考。至若干未能查出者,也均已注明原文。至于本书的误译之处,因为篇幅关系,未及指出。不过,周宪文先生已请周学普先生把原文译成中文,不久可以刊行;这对读者是大为方便的。(曹永和)


(来源:台湾文献丛刊)

编辑:齐晓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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