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7月7日,日本帝国主义侵犯我北平近郊卢沟桥,激起我守军的英勇抗击,“七七事变”爆发。凶恶的日本侵略军,在“七七事变”后36天,即8月13日,侵犯我上海虹桥飞机场,遭到我守军官兵的抵抗,“八一三”上海抗战爆发,进而揭开了我全民抗战的序幕。1938年10月,武汉失守后,日军继续西犯荆(州)沙(市),北犯襄樊,南攻长沙。
我国自“七七事变”以来的各次战役中,官兵为了抗击日军,浴血奋战以保卫祖国而牺牲者,至1939年初就数逾百万,各参战部队亟待补充兵力。因此,统帅部门亦为此事而焦急。
早在1938年初,国民政府颁布了“兵役法”其内容是:凡年龄在18岁以上,25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须服兵役。按家中独子不征,有二子抽一,三子抽二,五子抽三的新征兵政策应征,废止以征的募兵制度。为了开展此项工作,在全国各省成立省军管区,一般由省主席兼任,管理全省征兵及国民军军训工作。省军管区下高师管区和团管区,负责所辖县市的征兵及训练工作。以湖北为例,1938年夏,湖北省军管区司令部成立,由省主席陈诚将军兼任司令。司令部设参谋处、兵役处、国民军训练处等机构,并先成立襄郧师管区(辖襄阳、郧阳团管区)和荆宜师管区(辖恩施、宜都、江陵团管区),所属各县设国民兵团,团长由县长兼任,另设专职副团长(中校军衔)负责实际工作。湖北军管区司令部高于宜昌河西偏岩子(在今宜昌市对江约5公里的丰山区的公路边)。
随着日军的进犯,我军士兵的伤亡,各部队严重缺员,兵役署分配给湖北应补充之兵员人数、鄂西与鄂北各县报上报应征服兵役的人数,尚缺数百人,难以完成任务。时任省军管区司令部参谋长汪以南少将(湖北浠水县人,早年毕业于保定军校),将此情况向陈诚将军汇报,汪向陈叙述:他了解到设在宜昌市区附近的桃花岭的湖北省第三监狱,内有已判决的服刑犯人340余人,其中20岁—30岁的有280余人,刑期为3至5年,多已服刑过半。能否请陈向上呈报,免除余刑,调服兵役,加以训练,补充给前线部队,使他们也能参加抗日救国。陈诚将军认为汪的建议很好,遂去函军政部兵役署(主管全国兵役的机构),同时呈报军事委员会和最高法院,预将设在湖北宜昌的湖北省第三监狱服刑的监犯,一般刑期5年以下,已服刑过半,身体健康,年龄30岁以下,在服刑期间表现尚好的,免除余刑,调服兵役,加以训练后,拔给前线部队,为抗日战争出力。经上述机关批准后试行,有成效时再行推广给各省。1939年9月底,湖北省政府和省军管区司令部联合行文给宜昌县国民兵团及湖北省第三监狱,遵照规定(如上文),挑选监犯200人,由宜昌县民兵团接收后,进行军事训练后听候调拨。
当时宜昌县国民兵团辖有常备中队,专门负责全县征集的应片新兵,进行基本军事训练后,听候调拨。常备队的队长、队副及正副班长均为固定,调拨时只有新兵,其余不动。1939年10月上旬,宜昌县国民兵团指派常备第一中队队长杨鑫(上尉军衔,宜昌人)带领队部官佐正副班长共20人,携带警戒用的枪支及绳索,前往桃花岭省第三监狱执行任务。笔者时不久刚由师管区补充兵第三团调来任队副,亦随同前往。
湖北省第三监狱此前已接到上级命令,当我们赶到时,已将犯人集合。首由监狱长和杨队长先后讲话,宣读了对监犯调服兵役有关政策和办法。当时集合的服刑监犯,全系30岁以下,20岁以上的,共240名。依照国民兵团的指示,只接收200名,监犯们纷纷举手报名,愿服兵役,去打日本鬼子,戴罪立功以报效国家。由于只招200人,于是将这些人排成一字形6排横队,每排相距5步,由接收人员逐一挑选。经过两个多小时,勉强凑足了199名。被选中者喜笑颜开,而落选者则垂头丧气。
落选者中有一名姓为党建国的,他是山西省上党县人,30岁,从名册上发现他曾任长江上游江防司令部的中校大队长,因犯贪污罪被判刑5年,已服刑1年多。他恳求我将其调服兵役,表示要上前线打鬼子,以赎其罪过。我见其言辞恳切,便与杨队长商量后,将其选入。完成了接收200人的指标。双方办理了交接手续。
在离开第三监狱时,为防止这些人途中暴动,我们采取两路纵队(即两个人并排)行进,用麻绳将两个人的左手和右手套起来,再用其麻绳自前至后联结。常备一中队的18名正副班长,各持步枪并装入子弹,分别在行进队伍中两侧随行。杨鑫队长在前引导,我则押后,党建国请求押解时,不用麻绳扣,随同我在后行进。这些衣着五颜六色,高矮不齐的“特殊队伍”,途经宜昌市云集路、二马路、环城路等闹市区等地时,行人伫足观看,议论纷纷。当市民们得知这些人是从第三监狱提出来调服兵役,去打鬼子时,引起极大轰动,传为奇事。
当这些“特殊部队”到达建沙河驻地时,宜昌县国民兵团团部派了两名军医及两名护士携带药品,对第个新兵注射了疫苗,以防止疾病。与此同时,团部还派军需2人及士兵4人,运来大批物品,发给每个新兵新军装、棉衣裤及棉背心、白布衬衣裤两套,棉被和棉毯每人一床,鞋子一双,袜子两双,还有手帕、肥皂、牙刷牙膏等物品。当场换穿新装,各人原穿衣服一律收缴,运送团部集中销毁处理。上述这些事完成后,即列队编班,共分9个班,每班22人,正副班长各一人由队部原有人员充任。沙河距宜昌城区约7公里,其房屋为平房,是宜昌国民兵团常备第一中队驻地,有房屋10余间。此外还有伙房、操场、厕所等,比较宽敞。编队分班后,杨队长集合新兵宣布:一、今后一律以列兵(新兵)称呼;二、伙食由中队司务长及炊事兵负责和操作,每日三餐,公吃公算;三、列兵待遇,与正规部队相同,每月发饷。所有这些都受到了新兵的欢迎。国民兵团对这些新兵还经常派人来看望,还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经过近3个月的基本军事训练,陆续逃跑了20余人。
1940年元月中旬,前线部队急待兵员补充,国民兵团奉上级指令交兵。接兵部队是驻扎湖南的陆军第57师。部队派了一名副营长带领官兵20人前来,由团部参谋到过队部一同办理了正式交接手续。我对那位副营长说:“这些新兵来自监狱,你们途中一定要多注意。”他笑着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逃跑是免不了的。”就这样,接兵的副营长等人将这些新兵带离了队部,前往宜昌县城去了。第二天中午,杨队长告诉我,接兵部队带领新兵驻在宜昌城内的一所会馆空闲房屋内,夜深时越墙逃跑了30多人。结果接兵部队只带了130余人回湖南去了。
由于逃跑成风,监狱调服兵役的做法,后来也就没有再搞了。尔后据传闻,这批130余人的“特殊新兵”到了部队,经过一段时间训练,走上了抗日前线,他们中有的人为抗击日寇,英勇作战,血洒疆土,献出了生命。
从这件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奇事可以看出,八年抗战,民族矛盾成为压倒一切的矛盾,全国人民不分阶层,团结一心,誓死捍卫国土,这种爱国主义精神,是值得后人称道的。笔者亲历此事,虽已过70年,然记忆至今未忘,特录之于上。
(作者:湖北省黄埔军校同学会。91岁,军官训练班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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