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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学术研讨会综述

日期:2011-08-17 15:03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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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由《探索与争鸣》杂志社主办的“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学术研讨会在上海社联召开。来自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东华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围绕辛亥革命的前因后果、性质和评价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只有把辛亥革命放在历史的长时段内考察,才能更全面地把握辛亥革命的前因后果。复旦大学教授沈渭滨指出,过去学术界研究辛亥革命一般从革命发生前10年,即1901年的清末新政开始,这是不全面的,我们应把革命发生前50年,即1860年开始的洋务运动作为研究辛亥革命的起点。自洋务运动开始,晚清政府一直在进行自改革,以图“万世永存”。至1911年辛亥革命共进行了三次自改革,即洋务运动、维新变法和清末新政。晚清政府的每一次自改革都有积极的一面,客观上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前进,但每次都是向前走了一小步,因此不能评价过高。尤其是清末新政改革,相比较于前两次改革,力度更大,但新政法令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被严重扭曲、异化。清末社会的真实图景是民不聊生、吏治腐败、财政恶化。晚清政府缺乏改革的诚意,已经不能满足民众对改革的要求和期望,所以才被民众所推翻。

  东华大学教授廖大伟认为,清末新政改革与当时的社会需求相脱节,且后期的改革出现了严重倒退,如成立皇族内阁、铁路国有化,导致汉族官僚和立宪派对满清统治集团离心离德。武昌起义一爆发,立宪派便抛弃了满清统治集团,倒向了革命党人。

  华东师范大学教授王家范认为,清末是一个没有权威的时代,面对社会利益大分化,满清统治集团内部找不到可以掌控全局的强人。统治能力的低下,决定了统治集团迟早会失去对局面的控制,走向覆灭。

  上海师范大学教授萧功秦认为,导致辛亥革命爆发的原因有多方面,主要原因是,清政府三次改革的失败,尤其是《辛丑条约》的签订,导致统治民族出现合法性危机。

  与会专家学者还对如何评价辛亥革命作了分析。华东师范大学教授赵修义提出,当前,“革命”一词已被人们滥用,没有了确定的含义。今天我们纪念辛亥革命,首先要对辛亥革命作出清晰的界定,搞清楚辛亥革命区别于其他革命的特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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