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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人物之 蔡锷

日期:2011-07-01 10:37 来源:《黄埔杂志》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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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锷(1882—1916),原名艮寅,字松坡,湖南宝庆(今邵阳)人。他13岁中秀才,19岁投笔从戎,20岁发表传世名作《军国民篇》,29岁编著了影响后来国共两党诸多将领的《曾胡治兵语录》,同年领导辛亥云南起义,被公推为云南都督。31岁进入陆海军大元帅统帅办事处,加昭威将军衔。33岁发动护国战争,再造共和。34岁出任四川督军兼省长。

  纵观蔡锷一生,可用两句话来形容:生如闪电之耀亮,死如彗星之迅忽。他做了两件大事:一件是1911年响应武昌起义而在云南组织起义。武昌起义爆发,时任新军协统的蔡锷在昆明响应,于10月30日夜举行起义,次日昆明光复。“大中华国云南军都督府”成立,蔡锷众望所归,被推举为威震一方的云南都督,时年29岁。另一件就是1915年组织护国军讨袁护国。身为共和国总统的袁世凯鬼迷心窍,弄权专制做起了皇帝梦,欲将新生的共和国扼杀在摇篮之中。危机时刻,蔡锷离开北京,经日本回到云南,几天后即组成护国军,誓师讨袁。经过几个月艰苦奋战,全国各地纷纷响应,终于迫使袁世凯取消帝制,避免了一场由民国回到专制帝国的悲剧。

  关于蔡锷的身世、修养和人格,梁启超说过这样一段话:“松坡弱不胜衣,家道清贫,但是他很能刻苦耐劳。”一个“弱不胜衣”的秀才将军,却有非常的勇气和魄力。宋教仁被暗杀之后,共和国陷于危机之中,是法律解决,还是武力倒袁,成为两条不同的道路。孙中山坚持武力倒袁,而一些人反对这种做法,蔡锷也在其中。他通电谴责杀害宋教仁的行为,但对于宋案,他坚决反对用兵,主张法律解决。他认为宋教仁“生前于南北意见极力调和,若令身后惹起南北恶感,恐九泉之下亦不心安”。由于孙中山的坚持,黄兴支持孙中山发动二次革命。为了确保革命成功,黄兴曾派密使请蔡锷出兵,并且手书“寄字远从千里外,论交深在十年前”一联相赠。蔡锷却致电黄兴、李烈钧、陈炯明等,极力劝阻武力讨袁之举。他依据临时约法,认为“讨袁”的理由不能成立。

  但是,当袁世凯复辟称帝的时候,却是蔡锷第一个举起了义旗。从反对武力讨袁,到号召武力讨袁,看上去态度似乎不同,但蔡锷的态度并没有变。他的立场和原则是高度一致的。反对武力讨袁,是为了维护共和;高举讨袁义旗,也是为了共和。当年之所以反对,是因为讨袁将直接挑战共和法制,后来之所以武力讨袁,是因为袁世凯复辟称帝,已经是共和国的叛逆。

  1915年11月,蔡锷为进行反袁潜回昆明。1915年12月25日,云南通电宣布独立,唐继尧任云南军政府都督,组成护国军三个军出师讨袁。蔡锷为第一军总司令,率部在四川击败优势袁军。

  袁世凯死后,黎元洪继任为大总统,于1916年7月6日任命蔡锷为四川督军兼省长。但这时蔡锷因患喉结核,病情恶化,他草草处理了川省善后事宜,即去日本治病。1916年11月8日上午,因医治无效,蔡锷病逝于日本福冈大学医院。当噩耗传回国内,举国上下沉痛哀悼。孙中山于病中送去花圈,并亲写挽联:“平生慷慨班都护,万里间关马伏波”。梁启超也沉痛哀悼他的学生:“国民赖公有人格, 英雄无命亦天心。”●(本刊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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